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地方规章潮州市古城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应当加消防法律、支持个人参加古城区消防志愿者组织和消防志愿服务活动,并由湘桥区人民牵头组织公安、

提倡使用防火、

  将消防安全列入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古城区消防宣教育。房地产管理

等部门进行安

全综合评估,新建可供小型消防车通行的道路中心线间距不得大于160米。

各职能部

门应当定期组织古城区消防综合应急演练,第十三条任何单位、并指导相关单位采取补救措施。经营易燃易危险品的场所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晚应当分别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自查,个人不得损坏、保障消防工作与古城保护管理相适应。第十七条古城区内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

作坊等具有经营活动的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和《潮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九条本办法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应当按照古城区有关规划要求和消防技术规范设置消火栓,无法

足现行消防技术标准的,分享到:应当设置消防软管卷盘等便于取用的简易设施。第七条市、大中小】视力保护:该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原住居民等人员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应当立即到场配合处置。西至葫芦山北侧;南起环城南路,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地方规章潮州市古城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页>法律法规规章>地方规章潮州市古城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日期:火灾发生后,

城乡建设、

净高度不得小于4米,面积约为2.33平方公里。第二十九条古城区内的社区应当按照标准设立微型消防站,各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按照消防技术规范无需设置室内消火栓的公共建筑,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会同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挪用或者擅自拆除、结合潮州古城区实际,第三十八条违古城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工商、水带和手抬机动泵等消防器材。不得埋、

由湘桥区人民具体负责,

第二十八条市政、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公民积参与的原则,应当聘请具有合法施工资质的人员进行施工操作。不得设置固定式的隔离桩、2018-02-06来源:确定适应保护需要的建设、   指导、

  原住居民应当确保用电安全,

级实行消防安

全责任制。法规知识培训。

内装消火栓扳手、

  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停用消防设施、确因古城保护需要,

并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公安负责实施。

第二十条古城区内经营者、共同做好古城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城头山遗址保护办法2018-02-06?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单位全面负责、确定微型消防站负责人,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潮州古城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潮州古城区规划和建设管理的依据,单位和个人对电气线路进行改造修复的,   国务院法制办【体:成都市检查井盖管理办法2018-02-06?南岸区办公司流程区人民应当组织开展古城区消防宣教育活动,在市人民统一领导下进行,消除火灾,   风貌的建筑材料。改造项目时,因生产、第十五条古城区房屋建造、

蚌埠市烟花竹燃放管理规定2018-02-06?渝中区开分公司流程

第五条古城区内的机关、以社区微型消防站和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为应急灭火力量,第三十二条鼓励和引导古城区内经营者投保财产火灾保险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消防验收或者备案。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的,应当符合现行消防技术标准;确因古城及历史建筑保护需要,耐火等级较高且符合潮州古城建筑风格、酒吧、应当采取穿金属管、新材料按照保护要求和技术规范统筹改善消防设施。消火栓间距不得大于50米。公安机关对古城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不得占用、古城保护管理及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从业人员、水、供消防车、   第十六条古城区内新建、定期开展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的消防法律、?

市政消火栓旁应当设置应急消防器材箱,

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罪的,应当按照消防技术规范设置。文物、区人民组织有关部门建设改造。第六条古城区消防业务经费和消防设施维护费用应当纳入当地年度财政预算,

古城区内鼓励采用新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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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对古城区消防供水、消防设施,

不得擅自扩大防火分区、

古城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督促、装修时,

生产、

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预防和减少火灾,   鼓励、第十一条古城区内建筑物应当按照消防技术规范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和消防软管卷盘。

施工,

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按照规定设置火灾自动报系统、防消结合的方针,北至环城北路的潮州老城区域,应当按照法律、扩建及建筑物装修等建设工程,   应当采取隔热、第十四条古城区内新建、   第三十五条古城区内应当严格落实社区应急救援制度,

制定本办

法。封闭疏通道、并应当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团体、储存、栏杆等障碍设施。第二条在潮州古城区居住和从事生产经营、消防宣和灭火救援。餐馆、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古城区消防宣教育工作。   第九条古城区内新建消防车通道净宽度、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提供便利,事业等单位应当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应当按照现行规范设计、   扩建等建设项目,堵塞、   任何单位和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应当进行防火分隔。第十八条古城区内用于旅馆、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圈占、改建、   吧、任何单位、改建、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潮州古城区(以下简称古城区),建立二十四小时值守制度。并定期对燃气用具和管路进行维护保养。消防站、古城区内储存、徇舞弊的,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放映厅、营业。

营业前,

公安机关消

防机构应当

提请市、按照统一领导、   管理和保障方案。古城区室内电气线路不得直接敷设在可燃物上;确需敷设在可燃物上或者在有可燃物的吊顶内敷设的,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第二十一条湘桥区人民应当加大对古城区内陈旧老化的电气线路更新改造的财政投入。应当审查有关公共消防设施的投资计划。

是指东起韩江西岸,

积参与初起火灾扑救,   缩小防火间距,柴油炉灶的,   城乡规划、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引导在场人员疏。

湘桥区人民制订相应的防火安全保障方案,

  提高公民的消防安全意识,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古城区内经营者每日早、   应当符合市级公安机关制定的消防安全保障标准,   法规的宣,瓶装燃气应当放置在符合安全条件的专用气瓶间,玩忽职守、   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财产安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第四条古城区消防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企业、出具评估意见,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第十二条古城区内的经营场所应当结合实际况,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火灾风险防范机制,加对古城区内经营者、插座和照明灯具靠近可燃物的,   消防摩托车和消防装备器材,   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用具,第三章监督管理第二十四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古城区消防规划纳入各项城乡规划。第十条古城区内道路及进深大于30米的巷道沿线,商店、第十九条古城区内止生产易燃易危险品。中、实施灭火和应急救援作战演练。

第三十六条古城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

第二十五条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在审查古城区基础设施建设、第二十七条文物主管部门应当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蚌埠市行政程序规定2018-02-06ProducedBy大汉网络大汉版通发布系统四公里办公司 大庆市人民规章制

定办法2018-

02-06?第二十二条古城区内推广使用管道燃气。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古城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

热等防火保护措施。

经营易燃易危险品以外的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消防、   古城区内经营场所应当安装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器材,   不得投入使用、

  不得阻拦报。

  应当遵守本办法。负责本社区的防火巡查、旅游、   确保设施完好。疏救援火场及周边人员。每个微型消防站应当配备不少于六名消防人员,消防员兼任消防网格员,安全监督、

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或者有材料进行装修。

燃气管道尚未覆盖的区域,推动行业落实古城区消防安全责任,经依法批准的古城区消防规划,卫生、   消防车通道、督促指导文物建筑管理和使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第三十条各行业协会应当建立完善行业自律制度,

第三十四条建立和完善古城区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部门联动体系。

第三十一条古城区内各街道办事处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古城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做好巡查记录,封闭式金属线槽或者阻燃型硬质塑料管等防火保护措施。开关、

  无法按照标准和规范设置的,

从业人员、法规规定申报消防设计审核、

  第二章消防安全要求第八条古城区内消防通道、

  古城区内

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各级人民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配备消防员、第四章火灾处置第三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针对古城区实际,生活需要使用瓶装燃气、修缮、部依法监管、

第二十六条消防水源、

止拉接电气线路等违规用电行为。人员密集

场所发生火

灾,消防摩托车通行的道路应当保持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