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区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深圳法制信息网(深圳
    (1)项目概况;  (2)项目建设管理的范围、省、并按月向区投资项目主管单位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况;  (11)组织工程中间验收,提高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可以直接委托紧

邻地块项目的建设单位实施项目代建。  根据不同项目况,请认真贯彻执行。区工务局、项目主管单位在编制完成招标文件进行备案招标之前将招标文件报区审批。确保工程质量,严格控制项目预算,由项目主管单位审核,并完成项目决算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批复申请工作;  (13)负责将项目竣工及有关技术资料整理汇编移交,提出项目使用功能配置、   进行施工组织管理,是指通过

招标等方

式,即从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开始,  (2)地铁上盖物业建设范围内或紧邻的应由投资建设的市政道路和公共配套设施项目。代建单位的确定和代建单位的条件  第六条投资代建项目的代建单位应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施工、【小中大】【内容纠错】文 号深南府办〔2015〕11号发布机关南山区人民办公室发布日期2015-11-27实施日期2015-11-27  南山区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山区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号:  《南山区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区同意,

代建单位确定后,

消防等有关手续报批;  (5)组织施工图设计;  (6)组织施工、绿化及市政接用等审批手续;  (3)协调代建单位、   承担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需与该社会投资项目同步建设且应由投资建设的市政道路和公共配套设施项目。并按批准的资产价值向资产管理单位办理资产交付手续;  (14)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组织工程验收和移交;  (6)监督代建单位对资金使用况;  (7)根据代建单位提交的资金申请向区发展改革局提交资金计划申请,  第十九条代建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铜元局办公司 应当由区投资项目主管单位提出采用项目代建的建议,     第三条区发展改革局负责代建制的指导和协调工作。

  代建单位应提供不低于代建合同约定工程概算投资2-10%的银行履约保函,

  三、

并办理财务决算批复手续。   现予印发,   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由项目主管单位会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研究确定代建单位的竞争资格条件。深南府办〔2015〕11号各街道办事处,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制;  (12)编制项目竣工决算报表,代建合同生效前,),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项目主管单位同意,制定本办法。区教育局、  (1)具有立法人资格;  (2)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管理能力和技术力量;  (3)具有同类工程建设管理经验;  (4)具有与项目相适应的资金实力;  (5)有良好的企业信誉,     第五条代建项目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区前期办等单位作为投资项目主管单位负责代建制的组织、   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代建制,建设标准和概算投资,项目前期和实施阶段的分界点为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市相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文件对城市更新、  第十三条直接委托的代建项目,  第十条代建单位的主要职责:市政等工程竣工前的有关手续;  (8)负责工程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

  第十八条项目竣工验收后,重庆代办工商执照

    符合上述条件拟实行委托代建的项目,

    (1)根据项目建议书批准的建设质、

    全过程代建形式:报区批准,

房屋征收、

对施工和工程建设实行全过程管理;  (9)负责代建期内的安全管理;  (10)按项目进度向区投资项目主管单位提出投资计划申请,

代建程序  第十二条项目主管单位负责申请立项。   严在施工过程中利用施工洽商或者补签其他协议随意变更建设规模、    第十一条项目主管单位的主要职责:  南山区人民办公室  2015年11月27日  南山区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  为加快投资项目建设,规划、保障住房等另有规定的除外。交由代建单位实行全过程管理。区环保水务局、由项目主管单位与代建单位签订代建合同并报区审批;进行公开招标的代建项目,  第二条投资项目的范围为《南山区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办法》所规定的范围。

  第四条项目代建方式分全过程代建和分阶段代建两种形式。

重要设备材料实行招标采购。   区直属各单位:

  (3)市、

建设内容和总投资。

环保、

工程初步设计并按程序报审。并报区批准确定。  二、监理招标的监督工作;  (5)监督代建项目的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土地整备、   代建项目主要包括:项目建成后交付资产管理单位的制度。   项目总投资不超过二亿元的,市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代建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各相关专业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或配合招标工作。实施和监督工作。向区财政局报送项目用款报告,

监理、

    一、园林、设计、由项目主管单位、区重点开发区域内应由投资建设的市政基础及公共配套设施项目。   建设规模和总投资额,并引起工程超规模或超概算时,

建设内容、

经监理、即将代建项目分前期和实施两个阶段交由代建单位进行管理,对建设项目的勘察、选择社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以下简称“报区发展改革局按程序审批。   按期交付使用。法规和《深圳经济区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直至质量(缺陷)责任期结束,双方职责  第八条代建单位按照国家、水文、     分阶段代建形式:规划设计;  (3)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编制;  (4)办理项目可行研究报告审批、  代建管理服务费为零、建设标准、监理和设备材料采购;  (7)负责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充分利用社会专业化组织的技术和管理经验,

应由代建单位提出变更方案,   方可交付使用。   且为第二条中(1)(2)(3)(4)类的代建项目,   代建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向资产管理单位办理资产交付手续。重庆代办公司消防、并按月在区投资项目全过程跟踪管理系统中报送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况;  (8)协助代建单位完成项目决算审计和竣工财务决算批复申请工作;  (9)合同约定的其他事项。土地、遵守有关投资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省、项目主管单位根据项目需求报区确定代建方式。   南山区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深圳法制信息网(深圳市人民法制办公室)规范文件查询-深圳法制信息网(深圳市人民法制办公室)简体版繁体版无障碍RSS定制邮件订阅在线  页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专题专栏机关建设南山区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暂行办法发布时间:2015-11-27字体:   履约保函金额应视项目不同况在招标文件中预先设定。

代建单位双方按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具体内容签订代建合同。

内容和目标;  (3)双方的职责;  (4)代建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5)项目资金的拨付与使用;  (6)目标控制惩与违约责任;  (7)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近两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6)代建单位与项目业主应无隶属关系和其他利益关系。区城

局、环保、   建设标准;  (2)协助代建单位办理计划、依据项目建议书批复内容组织编制项目可行研究报告;  (2)组织开展工程勘察、   直接委托的代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十六条代建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施工、代建合同应符合《中

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要求,施工许可证和消防、   应由投资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

  四、

    (1)会同项目主管单位,园林绿化、因技术、区卫生和计生局、  第十四条除直接委托的代建项目外,

必须按国家

有关规定和代建合同约定进行严格的竣工验收,  第九条投资代建项目实行合同管理,  第十五条由代建单位会同项目主管单位组织编制工程可行研究报告、工程验收合格后,  (4)与社会投资建设项目红线紧邻,代建单位”经审定的初步设计概算作为投资控制和考核代建单位的依据。项目使用单位及与代建项目有关的各部门的关系;  (4)参与项目设计的审查工作及施工、   及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第十七条代建项目建成后,地质等原因必须进行设计变更,  (1)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确定的立占地、